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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母樺園案
周怡君 副執行長 (02)2327-8233轉333
文章來源:
都發局:https://www.udd.gov.taipei/events/fhqekzq-17224
更新處:https://uro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FDB0CAB1DD42E805&s=0DBF6AA326146DCB&sms=72544237BBE4C5F6
個案介紹
公告:本案將於109年7月18日召開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公聽會
【天母樺園都更案】【臺北市北投區振興段一小段173地號(部分)及179地號(部分)等2筆土地(天母樺園社區)都市更新案】本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建物為領有69使字第0995號使用執照之建築物,經96年2月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,須拆除重建。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8條規定,經臺北市政府於102年4月12日以府都新字第10200
452800號函公告「劃定臺北市北投區振興段一小段173地號(部分)及179地號(部分)等2筆土地(天母樺園社區)為更新地區」。位於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以西、明德路267巷以南、榮華三路24巷以東、榮華三路以北所圍街廓範圍內。
本更新單元內計有1棟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,藉由都市更新的推動,將本更新單元範圍內之「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」,拆除重建,並配合周遭環境,塑造良好且安全之都市景觀。改建為地上十五層、地下四層之鋼筋混凝土住宅大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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